公告通告
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赵)
发布日期: 2018-07-13 信息来源:
编号:2018-128
依据人民法院司法文书,作废以下不动产权证书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告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 备注 |
1 |
黑牡爱民区房权字第3003615号 | 赵作诠 | 房屋所有权 | 231004003001GB00222F00013895
|
爱民区 | (2013)爱行执准字第118号 牡政征补司强申字[2013]第117号 |
2 |
黑牡爱民区房权字第3003614号 | 赵宝玲 | 房屋所有权 | 231004003001GB00222F00013894 | 爱民区 | (2013)爱行执准字第49号牡政征补决字[2012]第15号 |
3 |
黑牡爱民区房权字第3003616号 |
赵宝玲 |
房屋所有权 |
231004003001GB00222F00013893 |
爱民区 |
(2013)爱行执准字第50号牡政征补决字[2012]第16号 |
公告单位:牡丹江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8年07月13日